过了正月初八,谭总没有叫玄凌上班,玄凌也没有问,如果过了十五那最好了,正好将孩子送走,她就没有什么负担了。
但是在初八的时候,玄凌收到了崔经理发来的短信:谭总通知您上班了吗?
玄凌回复道:“没有!”
但是玄凌的心里没有想很多,只当是公司延长了开工时间,装修公司这也正常,毕竟放假早,开工晚都是一直的先例。
崔经理回复了一个“哦!”
然后就结束了。
过了正月十五之后,晨晨也该走了,虽然有些许不舍,但是还是习惯了。
临走时,玄凌说了一句话:“晨晨走了,我就没有抱得了,感觉有些不舍呢!”
虽然晨晨也是大小伙了,但是在炫铃的心里,晨晨依旧都是自己的孩子,依旧都是小孩子,所以经常也会很黏晨晨,要么拉着手,要么扯着胳膊,要么抱一抱。
虽然炫铃也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幼稚,像极了当初那个小不点。
晨晨两三岁的时候,玄凌每次回到家的时候,晨晨总是粘着不放,跟妈妈亲热的要抱抱,小脸笑成了花儿。
那个时候晨晨很黏玄凌,一分钟都不想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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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玄凌出去都得偷偷的走,上班那会儿,还得跟晨晨讲条件,那个时候给晨晨承诺的是,晨晨每个月也有工资,挣得是玄凌工资的10%,记得每次发了工资带着晨晨存钱的时候,晨晨兴奋的存进去每一笔,都会高兴的手舞足蹈。
而且每次发完工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晨晨吃好吃的,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吃不同的东西,比如肯德基,麦当劳,串串香,面皮等。
现在晨晨长大了,两个人的校色互换,倒是玄凌像极了当年那个小不点晨晨。
那个时候只要每天回到家里,基本上都能看到孩子,但是现在不一样,如果想看孩子,只能去南京。
玄凌也想好了,如果有时间一定去南京看看孩子。
晨晨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,自从寻灵说了那句话之后,晨晨倒是当真了。